設律法的(Lawgiver)1——使我們分別為聖
經文: | 以賽亞書卅三 17~24 |
鑰節: | 「因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,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,耶和華是我們的王,祂必拯救我們。」(賽卅三 22) |
認識應許 「律法」表面看似冷酷而無情,實則是上帝給世人極大的恩典。上帝設立「律法」為的是把祂的子民分別為聖歸於祂。主的律法是使基督徒邁向成聖的途徑,律法能叫人知罪,而後悔罪,最後歸向基督。因為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背負了罪的懲罰,滿足了上帝對贖罪在律法的要求。不但如此,律法也能帶領人更親近主,藉著律法,聖徒能知道如何行在正路中,不會被罪所玷污。「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」(加三 24)當基督來臨之後,不單把上帝的律法放在一切相信的人裡面(耶卅一 33)祂更透過聖靈賜下敬虔的果子(加五 22~24),使信徒變得更為成熟,「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(提後三 17;來十三 20,21) 「律法」只是一個統稱,聖經中用各種不同的語詞來呈現,例如:(1)「話」(出卅四 27),(2)「命令」,(3)「典章」(出廿四 3;民九 14;申六 1;詩十九 8,9),(4)「律例」(利十 11;民卅 16;申四 1),(5)「誡命」(申六 1,25),(6)「訓詞」(王上二 3;詩十九 8;一一九 4,15,27,40,45……),(7)「法度」(申四 45;六 50;詩十九 7),(8)道(王上二 3;詩十八 21;廿五 9;卅七 34)。你若能按照這些字彙作語義的查考,將會是很有意思的,藉著聖經彙編的幫助,找出每個詞彙的不同出處,再根據整節經文的內容查考它們之間的差異和含義,一一列表整理,會成為你研經很好的資料。 主既然是「給我們設律法的」,那麼祂對律法的解釋應是最具權威的,(太五 17~48;廿三 23,24),主自己將那些繁瑣的律法總結為愛上帝及愛人(太廿二 37~40;可十二 28~34;路十 27;羅十三 9;加五 14),親愛的讀者,這位設立律法的主,用愛來釋放我們,使律法不再成為我們的重擔,而是成為我們喜歡遵行上帝旨意的媒介,和得著上帝恩典憐憫的途徑。 | |
應許小檔案 主名的應許:設律法的——分別為聖、長大成熟 舊約出現 1 次:賽卅三 22 新約出現 1 次:雅四 12 相關經文:出廿四 3;卅四 27;利十 11;民九 14;卅 16;申四 45;六 1,25,50;王上二 3;詩十八 21~23;十九 7~10;廿五 9,10;一一九;太五 17~48;廿二 37~40;廿三 23,24;可十二 28~34;路十 27;羅三 20~31;七 7;八 1~11;十 4;十三 9;加五 14,22~34;提後三 17;來十三 20,21 | |
禱讀應許 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 「因為,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,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;耶和華是我們的王,祂必拯救我們。」(賽卅三 22) 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『你要將這些話寫上,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。』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,也不吃飯也不喝水。耶和華將這約的話,就是十誡,寫在兩塊板上。」(出卅四 27) 「遵守耶和華[CD2]你上帝所吩咐的,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,謹守祂的律法、誡命、典章、法度。這樣,你無論做甚麼事,不拘往何處去,盡都亨通。」(王上二 3) 「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,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。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,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。慈愛的人,您以慈愛待他;完全的人,您以完全待他。清潔的人,您以清潔待他;乖僻的人,您以彎曲待他。困苦的百姓,您必拯救;高傲的眼目,您使他降卑。您必點著我的燈;耶和華我的上帝必照明我的黑暗。」(詩十八 20~21,25~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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