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

中保(三)(Advocate)2——我們的代求者
經文:約翰壹書二 1~7
鑰節: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(約壹二 2)
默想應許
        「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」(約壹二 1)這是一個何等的保證和應許。當信徒跌倒犯罪時,仍有一位中保,能在父上帝面前替我們求情。祂的名字是耶穌基督,上帝的受膏者,祂有為我們代求的權柄,因為祂是上帝親自指派的中保和親自揀選的大祭司。祂不但有權柄,祂也有資格為我們代求,因為祂是那義者,祂是無罪的。祂以公義聖潔的自己,代替我們的不義和犯罪。親愛的,有這樣一位完全配得作中保的義者,我們可以完全的放心將自己交在祂手中。
        「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(約壹二 2)上帝因著愛,差遣基督道成肉身,為世人的罪成為替代的贖罪祭。一方面平息上帝對罪的忿怒,一方面滿足上帝審判罪的公義要求。藉著耶穌基督的挽回祭,透過悔改和信心,使我們得著赦罪的恩典。感謝主,祂是我們的代求者,祂是我們的祭司,祂同時也代替我們成為祭牲,主的愛是我們無法測度的。
        「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」(約壹二 6)「住在主裏面」是信徒得勝的秘訣,也是信徒效法基督唯一的方法。約翰在此提醒我們要「照主所行的去行」。惟有在生活中披戴耶穌,尊主為大,聖靈才會引領我們,奔走天堂窄路,教導我們一步一步跟隨主的腳蹤,將我們磨成上帝兒子的形象。親愛的讀者,主是我們的維護者、代求者、辯護者和保惠師,你是否願意用愛來回應主對你的愛,用順服來回應主對你的呼召,用信心來回應主對你的犧牲?
應用應許
1.你是否有過大罪不犯、小罪不斷的經歷?試討論基督徒重生得救之後,為何仍然過失連連,罪仍然會不住出現?試研討約翰在此所強調的中保那義者耶穌基督能為信徒作什麼?(參約壹二 1~2)
2.試討論基督徒要如何才不犯罪?(參約壹二 3~6)
禱讀應許
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
        「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(約壹二 1~2)
        「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。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。上帝卻是一位。」(加三 19~20)
        「因為只有一位上帝,在上帝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。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。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。」(提前二 5~6)
        「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那些成為祭司的,數目本來多,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。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,祂祭司的職任,就長久不更換。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。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」(來七 22~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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