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回祭(Atoning Sacrfice)1——至高至大贖罪的愛
經文: | 約翰壹書二 1~29 |
鑰節: |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(約壹二 2) |
認識應許 主所最愛的門徒約翰,也是認識主最深的人,他宣告了主一個特別的稱呼:「挽回祭」(Atoning Sacrifice)原文的字義是「贖罪或贖罪祭。」在不同版本的英文聖經中,有不同的翻譯:「和解的」、「補償的」、「贖罪的」、「買回的」、「犧牲的」等等,每一種翻譯都只為了表達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付出那至高、至大、至極、至潔的犧牲的愛。 主耶穌乃是甘心自願道成肉身,來到人間為我們獻上祂自己。主的降生乃是人類歷史中最驚天動地的事件,祂的死,使這個黑暗的世界,從罪的深淵中被拯救出來。主是我們的「挽回祭」,祂來到世上的目的,為的是挽回我們原本與上帝之間破壞了的關係。 在公義聖潔的上帝面前,所有犯罪的世人都必須接受懲罰。然而上帝卻憑著自己的愛,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為世人的罪成為替代的贖罪祭,以平息自己的忿怒,滿足了自己審判罪的公義要求,祂將自己因世人犯罪而起的怒氣轉向基督身上。藉著基督的挽回祭,上帝把赦罪之恩供給普天之下每一個人。但是,只有那些以悔改和真信心歸向基督的人,才能真正得著這樣的恩典。(約一 29;三 16;五 24;羅三 25;約壹四 9,14) 親愛的讀者,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死,作成了完全的救贖,因著祂成為我們的「挽回祭」,我們便無須再懼怕上帝的忿怒。反而能坦然無懼來到祂施恩寶座面前,享受與父合一的喜樂,誠如約翰所言:「不是我們愛上帝,乃是上帝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」(約壹四 10)哈利路亞! | |
應許小檔案 主名的應許:「挽回祭」——和解、補償、贖罪、買回、犧牲 新約出現 4 次:羅三 25;來二 17;約壹二 2;四 10 參考經文:約一 29;三 16;五 24;約壹四 9,14 | |
禱讀應許 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 「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因行律法,能在上帝面前稱義。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。就是上帝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,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。」(羅三 20~25 上) 「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,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,祂洗淨了人的罪,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。既叫萬物都服祂,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祂的。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。特要藉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。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,為要在上帝的事上,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。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(來一 3,二 8 中,14,17~18) 「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(約壹二 1 下,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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