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的能力(The Power of God)1——彰顯能力的主
經文: | 哥林多前書一 18~25 |
鑰節: | 但在那蒙召的,無論是猶太人、希利尼人,基督總為上帝的能力,上帝的智慧。(林前一 24) |
認識應許 在今日的經文中,保羅宣告了二個主的稱呼:「上帝的能力」和「上帝的智慧」。讓我們逐一深入來查考默想這兩個稱呼所代表的意義和應許。由於上帝是全能的,因此祂的能力是無限的。基督藉著道成肉身來到人間,一方面祂成為完全的人,另一方面祂仍然是完全的神,所以祂能在地上成為「上帝的能力」。四福音中到處見證了耶穌的能力,祂所行的神蹟奇事無人能行,而其中彰顯「上帝的能力」最奇妙的方式,乃是藉著釘十字架的基督,救人脫離罪惡權勢的大能。主有能力捨棄祂的生命,也有能力取回來。(約十 18),而父上帝叫祂的兒子從死裏復活,彰顯了祂的能力。(羅一 4;弗一 19,20) 保羅特別強調「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人。」(羅一 16)而「十字架的道理,在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」(林前一 18)親愛的讀者,你是否發現「上帝的能力」不但能醫病趕鬼,敗壞罪惡;更奇妙的是,祂能施行拯救,使人重生。猶太人希望看神蹟,耶穌卻告訴他們除了約拿的神蹟之外再沒有神蹟讓他們看。保羅也提醒世人最大的神蹟乃是「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」,(林前二 2)全能的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,以十字架來彰顯祂的大能,這是一個真理也是人無法理解的奧秘。 耶穌督基,這位「上帝的能力」,祂也應許一切相信跟隨祂的人,可以藉著聖靈得著所賜的能力。(徒一 8)主所賜的能力包括:(1)忍受罪惡的能力(提後一 5)。(2)面對軟弱的能力(林後十二 9)。(3)遠離罪惡的能力(彼前一 5)。(4)事奉見證的能力(徒一 8;弗三 16)。(5)作福音執事的能力。(弗三 7)(6)祈禱有效的能力。(雅五 16)聖徒啊!能力的主應許將祂的能力賜給我們,並且保證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(太廿八 18~20),你是否願意應用祂所賜的能力為祂作大事呢? | |
應許小檔案 主名的應許:「上帝的能力」——十架救恩。 新約出現 12 次:太廿二 29;可十二 24;路九 43;十一 20;羅一 16;林前一 18,24;二 5;林後六 7;十三 4;提後一 8 | |
禱讀應許 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 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父憑著自己的權柄,所定的時候日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。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』」(徒一 7~8) 「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。總要按上帝的能力,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。上帝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祂的旨意,和恩典。這恩典是萬古之先,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。」(提後一 8~9) 「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,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因此,你們是大有喜樂,但如今,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。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,就比那被火試驗,仍然能壞的金子,更顯寶貴。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,得著稱讚、榮耀,尊貴。」(彼前一 5~7) 「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,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。」(弗三 20) 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