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律法的(Lawgiver)2——使我們長大成熟
經文: | 馬太福音五 17~20;廿二 37~40; |
鑰節: |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(太五 17) |
默想應許 「因為耶和華是審制我們的,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,耶和華是我們的王,祂必拯救我們。」(賽卅三 22)在此我們看見這位「給我們設律法的」主,身兼審制官和救贖主,而這正是律法功用的一體兩面。律法能叫人知罪、悔罪,進而親近主,蒙主拯救。我們能明白其中奧秘,就會發現律法正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和應許。既然我們無法達到律法的標準和要求,主卻用十字架和自己的生命來成全,這是何等的大愛呀! 「凡遵守祂的約和祂法度的人,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。」(詩廿五 10)律法要在你身上發生效力,最要緊的就是「遵守」,人若遵主的律法,就能享受主慈愛誠實的相待。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」(太五 18)這是主親口說的,可見律法正是上帝永不改變的旨意。當律法成全之時,就是上帝旨意暢通無阻之日,也是天國降臨之時,你是否發現,聖經中一切的話是何等重要? 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上帝,其次,就是說,要愛人如己,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(可十二 30,31)主將複雜的律法簡化成二條,愛上帝和愛人。這是所有信徒生命的目的,事奉的目標,若以此為標準,你作了多少? 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。」(羅十 4)有時我們會認為律法的標準太高,靠我們自己根本無法達到。確實如此,沒有一個人能因行律法,在上帝面前稱義(羅三 20)。如今這位給我們設律法的主,用祂的生命成為律法的總結,使我們能靠祂的血稱義(羅五 9)。這正是主成全律法的方式。親愛的讀者,只要信靠基督,就能達到律法的標準,不是我們作到,而是主為我們作到。 | |
應用應許 1.主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,在你每天的讀經中有多少主的話是你能據為己有的?試著每天至少抓住一句來默想、應用、遵守、分享。 2.試著將律法的總綱二條誡命背下來,並且實踐出來。 | |
禱讀應許 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 「耶和華的律法全備,能甦醒人心;耶和華的法度確實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耶和華的訓詞正直,能快活人的心;耶和華的命令清潔,能明亮人的眼目。耶和華的道理潔淨,存到永遠;耶和華的典章真實,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,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;比蜜甘甜,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。」(詩十九 7~10) 「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,盡意愛主你的上帝,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廿二 37~40) 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」(羅十二 4) 「因為全律法都包在『愛人如己』這一句話之內了。你們要謹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」(加五 14~15) 「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,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(提後卅二 16~1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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