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十七日
「當記念窮人」(加拉太書二:10)
為什麼上帝讓祂的許多兒女,仍然貧窮如昔?其實若祂願意,祂可以讓他們成為富有,祂可以放一袋黃金在他們家門口,祂可以祝福他們使他們收入增多,祂可以恩待他們,使其庫房滿盈。就像祂在曠野降嗎哪,賜泉水給以色列人那樣,「遍地的牛群羊群都是祂的」(詩五十:10)祂可以讓人成為達官巨富,將財富及權勢分給祂所愛的兒女,因世人的心都在上帝手中。但祂並沒有這樣做,為什麼?
原因一之,就是讓境遇不錯的基督徒有機會來流露耶穌的愛。當然,我們可以藉著唱詩歌、禱告來崇拜我們敬愛的主,但世上若沒有貧窮弟兄,我們就失去為耶穌向他們行善的機會,因為真實的愛不只是在口頭上,必須落實在實際行動上。若我們真心愛耶穌,就願意犧牲自己的方便或自己的利益,去幫助那有需要的弟兄,因為上帝所愛的,也是我們愛的對象,我們也不要把它當作不得不去做的責任去做,而要把它看成上帝賜的特權與機會,能有份於這項善行,實在與有榮焉,就如同耶穌所說:「那做在我最小的兄弟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。」(太廿五:4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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